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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签证
有 效 期:3个月
工 作 日:6工作日
所需费用:1500元/人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
(2) 护照
(3)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补充: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户口簿复印件

2.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
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
(注)样式请参照后附第5页的「招聘理由书」(A4纸)。

(2) 停留日程表
(注1) 样式请参照后附第6页的「停留日程表」(A4纸)。
(注2) 实例请参照后附第7页的「停留日程表(例)〔短期商用等〕」。
(注3) 请尽可能详细制作。

(3) 身元保证书
(注1) 样式请参照后附第8页的「身元保证书」(A4纸)。
(注2) 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
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4) 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
﹝I﹞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
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可以省略。
﹝II﹞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

以下①或②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①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注1)样式请参照后附第9页的「会社·团体概要书」(A4纸)。
② 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III﹞大学教授邀请时
在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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