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法国签证
2006年11月11日,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开始对外开放。
地址:成都时代广场25楼
工作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9:00到12:00办理接受签证申请业务,而14:00到16:00办理领取签证或护照业务。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5:00
办理所需资料:详细的行程安排,酒店预订及付费的传真确认件,往返机票预订单、护照的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签证申请表、单位证明或退休证、全部行程的国际旅游保险、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存款证明、2张2寸背景为白色底彩色照片等。 以上文字材料,需翻译成英文或法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其他注意事项 :法国为申根公约国,如果申请成功法国的签证,则可到其他申根国,同理,如果成功申请其他申根国的签证,则无需再申请法国签证。
出入境须知 1、进入法国前,需要填写入境登记卡,不可携带违禁物品,限制物品或超出数额规定的物品须报关。 2、法国海关规定,17岁以上人员,携带200g以内的香烟、100g以内的小雪茄、5g以内雪茄、250g以内的烟草等烟草产品;1L酒精浓度超过22o的酒、2L酒精浓度在22o的酒;60ml以内的香水、250ml以内的花露水、200ml以内的咖啡粉;100g以内茶叶、40g以内的茶包等物品可免税,超过限量需要按照相应税率缴税。 3、法国海关规定的限制物品包括药品、放射性物料、象牙、枪械等。 4、不可以携带假名牌或是穿着假名牌衣服进入法国,一旦被发现将处以高额的罚款,而且假名牌将被没收。 5、15岁以下的人员,可携带90欧元的工业制品,但不可携带烟草或酒精制品。 6、入法国海关时,携带现金不得超过7622元的欧元,超过现金须申报。 |